购房入户详解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 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阶段:

  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阶段: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办理费用:6元

  成都买房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

  实际入住,

  并取得产权证。

  一次性

  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4入住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通过购房入户成都的市民也要等到房屋已交付使用,并实际入住后,才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购房入户和投资入户政策的明确细则:

  一、购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及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下同)

  4、入住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6、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4项与一次性付款购房入户相同;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投资入户的人员分为两种情况,

  1、购买非住宅用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非住宅用房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已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非住宅用房的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资金投资入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投资人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暂住期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两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含社会综合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人均不低于16平米)(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四、成都市户籍人口全域迁移。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不限面积)(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入户人员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