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成都买房限购几套
  2. 双流买房有哪些限购政策
  3. 成都买房限购政策
  4. 在成都买房限购政策有什么规定

成都买房限购几套

成都买房以家庭为单位,至多购买两套房。根据成都购房政策规定,成都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方可购买,成都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无自有产权住房方可购买。也就是说,两人及以上的家庭,在成都有1套房或没有房才可以再购买新房,若是已有两套房,则不可再购买自有产权住房。单身和非成都户籍的家庭,只有在成都范围内无房的情况下才能再买房。

成都购房政策规定

成都限购圈划分:

一圈层;天府新区、高新南区。

二圈层;五城区和高新西区、龙泉、温江、新都、双流及郫县。

三圈层;青白江、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新津、大邑、浦江。

一、购房资格。

(1)购买一、二圈层的房需要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户口:两年及以上户口

2社保:两年大成都范围内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3户口+社保:落户不满两年,大成都范围内社保一年及以上(落户+社保1年)

(2)购买二套房注意:两人及以上的家庭购房:在成都有1套房或没有房才能购买新房,若是已有两套房则不可再购买。单身或非成都籍家庭只有在成都范围内无房才能再买房。

(3)购买三圈层的房需要: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应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月以上。

(4)刚需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有了购房资格以后

二、报名前申请预审码。

11月25起购买成都一、二圈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预审符合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手机下载天府市民云,找到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申请,尽量用电脑操作)

注意:一定要在房屋登记前申请预审码,有些朋友外地未落户,开始登记后马上落户户口,但是登记后申请的预审码不可以参加

三、购房顺位

第一顺位:具有该区户口+社保(如:有天府新区户口和社保,天府新区购房第一顺位)

第二顺位:具有该区户籍(如:有天府新区户口,天府新区购房第二顺位)

第三顺位:具有主城区户籍和该区社保(如:有锦江区户口,天府新区社保,购房第三顺位)

第四顺位:有主城区购房资格但没该区社保(如:无户口,锦江区社保,购房第四顺位)

注:所有顺位排名均按社保时间长短排序。

双流买房有哪些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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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土地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在实施着住房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确保房产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双流属于成都辖区,位于成都市四环路外西南,那么双流买房限购政策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双流买房限购政策

1、购房者需拥有双流区域户籍,或外地区域户籍但在双流有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含)以上的。注意: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双流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在双流其他区、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购房者应是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5、若夫妻双方离异后,其中家庭成员在两年内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6、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端人才等人员,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但为了防止炒房,要求此种情况须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同时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二、成都住房限购的区域在哪些地方

成都主要限购区域:双流区、郫县、高新西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青羊区等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

文章结语:关于双流买房限购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想要买房,一定要提前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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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买房限购政策

中央政府可在住宅与城乡建造部指定的40个要点城市统一实施根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具有两套住宅,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具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制止公司购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成都买房限购政策,限购令细则》。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施住宅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采购1套产品住宅(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采购产品住宅且用于员工自住的在外)。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安稳工作并接连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区域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宅,且年10月1日后尚未在住宅限购区域内新采购产品住宅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采购1套产品住宅。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采购产品住宅。

除去限购政策外其间值得重视的还有以下几点

而在加强产品房出售办理方面,则提出“完善产品房出售计划存案规矩,加强产品住宅申报报价辅导。产品住宅申报报价显着高于周边楼盘的,报价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对报价进行核实后,方予受理产品房预售答应、现售存案请求;同一项目分期建造出售的,报价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严厉产品住宅合同网签存案办理,禁止期房转让,产品住宅合同网签存案后,不予改变、刊出。”

在标准产品房出售做法方面,“告诉”请求开发公司应在获得产品住宅预售答应、现售存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揭露悉数可售房源,按规定在出售现场显著方位设置产品房出售信息公示体系,及时反映房源出售状况,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出售。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介机构不得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歹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供给首付款、发布虚伪买卖信息等打乱产品房商场秩序的做法,不然封闭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公司后续项目预售答应受理,撤销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公司和中介机构信誉分并揭露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成都市公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发布《对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办法的告诉》(简称“告诉”)。

该“告诉”表明,为悉数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商场调控政策,坚持成都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从计划、土地、建造、限购、出售、监管以及保证等11个方面提出具体办法,并且于即日起实施。

此外,在整治商场违法做法、加强出售报价监管、防控商场金融风险、切实加强住宅保证、严厉打击造谣滋事方面也推出了较为严厉的办法。

在成都买房限购政策有什么规定

1、成都限购的住房: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成都限购的区域

1)一层圈: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二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3)三圈层: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3、各区域购房条件(1)高新南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南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高新南区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高新南区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高新南区但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2)在天府新区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但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3)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西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4)在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在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注:该区域对购房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不作要求,对新增购房套数不作要求)

(6)补充内容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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