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如何转移

1.

操作规定

2.

住房公积金转移包括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业务类型。内部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

3.

内部转移:原单位应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直接到缴存…

4.

操作程序

5.

职工应将转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号、个人客户号、新单位缴存银行的准确信息提供给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部门

成都公积金最低标准

成都公积金最低标准是1650元/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成都公积金政策

9月13日,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缴存提取贷款实施细则和解读,回应了“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办理方法,以及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具体问题。

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2、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3、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4、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5、关于公布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系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9.1最新消息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021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调整解读

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落地实施后,成都公积金中心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惠企便民”,系统优化完善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切实把政策惠民、服务便民举措落到实处。

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冲抵还贷等政策9月1日印发,2021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公积金最新消息(8.12)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提取、贷款等配套细则。8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就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款等业务!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缴存补贴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政策问答|存贷系数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政策解读|政策问答

7月消息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正式把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7月16日下午召开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发布会”上,《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管理办法》将于8月16日起实施

推荐阅读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公积金政策解读

二、都人在德眉资买房,下月起可在成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提升公积金服务同城化发展水平,更好地方便、惠及四市职工,7月16日,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成德眉资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政策发布会,宣布今后四市职工在异地(成、德、眉、资)买房时,可就近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政策自2021年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三、成都预计将于今年10月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

成都预计将于今年10月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届时,贷款职工只要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就可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月租房提取”业务也将同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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