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条件

成都落户条件具体如下: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6、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就比如夫妻投靠入户的前置条件是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前置条件是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成都市投靠入户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主要如下:

一、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成都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3年。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住房证明、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成都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成都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三、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成都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此外,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成都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成都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住房证明、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成都公安户政管理部门提示,办理上述入户还需要注意几点:

1、四川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四川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4、办理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成都市大多数有意愿落户当地的人都是因为亲属属于本地人而符合投靠入户的政策的,但是根据不同关系的投靠方式会存在完全不一致的入户条件,就比如说夫妻之间只要有一方想要落户就必须在本地已经连续居住了较长的时间。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老年父母和被投靠子女关于老年父母原籍身边无子女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内容】

成都人才落户新政新规

本科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 户

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市的入户条件: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五年,且夫妻双方年满三十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三十五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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