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居民在户口迁移(夫妻投靠)事项中,通过部门间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进行证照核验,实现免结婚证纸质材料提交。?

可以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适用条件

夫妻双方一方为四川户籍、一方为重庆户籍,夫妻双方在四川省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中户籍为重庆的一方申请以夫妻投靠的方式将其户籍迁至其配偶方户口所在地。

【温馨提示】目前只能查询2010年以后在四川登记的结婚证,且如若遇到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情况,还是需要群众提供结婚证纸质材料。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4个清单的通知要求,经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对接,已成功实现跨省通办系统中查询、下载2010年以后在四川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电子证照。这意味着川渝两地居民在户口迁移(夫妻投靠)事项中,通过部门间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进行证照核验,实现免结婚证纸质材料提交。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0zw0PAnku2F3e6I5cKyQw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