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成都落户政策
最近,成都市发布了新的户口政策,以下是具体要求: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备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
2、选择落户地:
(1)如果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户口;
(2)如果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户口;
(3)如果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户口;
(4)如果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户口。
成都落户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
在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职称,并且年龄在45岁以下,同时要有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且年龄在45岁以下,同时要有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即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居住期满入户:
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如果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并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并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
如果两年内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员,在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种方式: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制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户口登记机关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居住在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办理,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办理。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办理,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