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落户成都是集体户口
如果你想在成都落户集体户口,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好办理户口所需的相关材料。
2、现场办理。
前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
返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并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原籍户籍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
4、返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并领取户口簿。
在成都落集体户口有四种方式: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皆可)。
2、应届专科生。
3、技能人才入户。
4、积分入户。
需要注意的是,想要落集体户口的人不能在成都拥有自己的房子。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的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口,婚生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小孩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需要得到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否则,孩子将成为黑户,只能落集体户口,并且需要单位同意。
落户流程有两种情况:
1、父或母的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然后婚生婴儿可以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父或母本人的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的户口簿、挂靠户主提供的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办理时,当事双方都需要到派出所办理。
2、如果父或母确实找不到挂靠亲属,婚生婴儿可以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来源:成都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