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落户成都方式选择
成都市最近出台了新的户口政策,拓展了五城区的入户条件。根据新政策,以下是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的条件: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之前只要求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之前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3.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之前是高级人员);
4. 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之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5. 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之前是35周岁)。
此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成都市,可以申请办理《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为暂住人口登记。持有该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与成都市民同等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户口政策调整未涉及的部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除了以上条件外,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成都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入户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成都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人员也可入户成都。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在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在租房地入户。
对于本市农民来说,租房入户的条件是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或者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
购房入户的条件是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投资入户的条件是生产性投资达到一定金额,具体界定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中心城区,1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5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的市外人员。
此外,大专学历的人员也有机会入户成都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对于在成都市落户的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这些公司的工作人员只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就可以成建制地入户。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