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成都落户口
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以下是入户的前置条件和所需材料:
前置条件:
1. 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非本市户籍人员。
2. 必须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入户。
3. 如果本人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在亲属的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
4. 如果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入户。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
2. 毕业证。
3. 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 其他材料。
根据自己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情况,选择相应的入户方式,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1. 入合法稳定住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住房是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 入直系亲属户: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 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提供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对人才有以下保障措施:
1. 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2.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
3. 保障人才住房。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