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北京户口落户条件有哪些
2、北京户口落户条件
3、北京户口落户政策
北京户口落户条件有哪些
北京户口落户条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新生儿目前北京新增户箱最多的情况。父母一方为京籍,就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北京户口;
2、有条件投靠者妻投靠的条件包括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结婚需满10年;被投靠人是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高端人才主要是高层次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
4、应届毕业生应属毕业生可通过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实现留京;
5、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6、商人为北京市经济发展作出献的商人,如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北京落户;
7、其他人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等,就有机会 得北京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户口登记。
北京户口落户条件
2020年7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办法中的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2021年北京落户新政策之积分落户分值标准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应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每满1年加2分;满足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工作的,每满1年加3分。以上情况,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北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北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业近三年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的可加分,最高加6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
(8)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9)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5年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北京户口落户政策
关于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相关问答
1、什么是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
答: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机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及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2、北京公共户怎样设立?
答: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3、谁有资格申请公共户落户?
答:(1)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因离职户口需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住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以上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
4、办理公共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不同情况对应的不同材料房屋产权交易:《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
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
离职的: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
(4)新生儿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等。
5、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答:(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
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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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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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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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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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租房承租人申请迁入
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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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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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户迁移决定前,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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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户口人员或监护人7日内未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未被采纳,予以迁移
6、公共户将来怎样管理?
答:(1)公安机关为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
(2)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户内人员要申请换发新的《常驻人口登记卡》。
(3)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关于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通知
京公人口基层字【2021】339号
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本市农业和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如下:一、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
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
二、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
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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