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科人才落户办理地址

办理成都本科人才落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落户资格条件

1. 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含本科专升本,下同)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在成都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并取得学位证书,或在成都注册的高新技术、发明专利人才;

3. 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社会保险等基本条件。

申请材料

1. 成都市本科人才落户申请表(含电子版本),个人签名应与身份证上姓名一致,如未满16周岁,则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签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为成都高校发证);

3. 工作证明或就业协议、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如有单位担保或资金证明等证明材料请主动提供;

4. 如有家庭成员随迁申请,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 本科人才向户籍地所在区(县)人才中心、人事局或高新区人才中心办理成都市本科人才落户申请;

2. 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发现不全视为撤销申请;

3. 人才中心受理、审核、初审相关申请材料,准予受理的,签发电子版《成都市本科人才落户申请表》;

4. 待公示期满后,人才中心抽查审批,对确认为合格申请人的办理相应户籍手续,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户时间、户籍地址等信息上报公安部门进行登记落户手续;

5. 登记成功后,人才中心通知本人或已登记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取得北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注意事项

1. 申请进度及结果可通过人才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等方式查询;

2. 申请人在办理落户业务过程中,应注意个人财产、名誉等权益的保护,凡因个人原因或泄密行为致使个人财产、名誉等权益受到损失的,责任自负;

3. 申请人应主动配合验收单位的审批、验收工作,如查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或人才中心汇报,积极整改,以保证工作质量;

4. 在办理落户申请过程中,如涉及不属于规定的特殊情形,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规定的证件,同时负责事项地使用单位将此事项及时上报公安机关落实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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