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专生落户地点要求

成都市大专毕业生户籍迁移是许多大专毕业生进入社会后必须面对的问题。成都市规定了一些落户地点要求,以下是详解:

落户地点要求

首先,成都市的大专毕业生落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已取得有效的毕业证书

在成都市就读并毕业

未在成都市落户过的应届大专毕业生或持有效居住证在成都市大专毕业后直接落户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户政部门申请落户,但是落户地点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必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得跨区域迁入

必须是产权清晰、合法并有居住条件的住所,不得是租赁住所、集体宿舍或宾馆酒店

居住地址必须能够与人员的真实情况相符并能够真实居住

注意事项

除了以上要求,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如果申请人户口迁移前在成都市就读过大专,但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落户,那么在毕业后直接可以申请成都市户口从而就不需要去原籍再迁回成都了

如果申请人的父母一方或者全部都已经在成都市落户,那么可以申请从父母或者配偶的户口迁户

如果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不符合上述安排,如非法占用、居住环境差等,则将不予受理或撤销户口

如果原籍在四川省但非成都市,那么毕业后也可以选择在成都市落户

总之,成都市大专毕业生的落户地点要求是存在一定限制的,需要符合规定和条件才能够申请成功。考虑到不同的情况和需求,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以便合理安排和落实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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