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高新区落户去哪儿
- 2、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 3、将户口转入成都市高新区需要什么东西,我是外省户口
- 4、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 5、成都市高新区办户口所在地在哪里?
- 6、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
成都高新区落户去哪儿
高新区公安局办证,办理户口准迁证。另外落户要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落户的。
常见的落户有:积分落户、学历落户、购房入户。落户的方法有很多种,你可以看看你满足哪种条件。
成都落户方式有哪些?如何办理落户?
对于想要在成都买房,安家落户的朋友来说,一定要看看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落户知识。
落户方式有哪些?
1、购房落户
成都购房落户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大家一定要认真确认自己的购房时间,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014年6月1日之前,依旧可以享受08年的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就可以在成都落户。
2、人才引进
学历高就可以任性,成都人才引进的落户方式真是人性化!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可以入户吧: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4、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
5、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3、暂住人口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5、投资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以上是关于成都落户的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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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户口转入成都市高新区需要什么东西,我是外省户口
人才入户是主要的。
成都高新区异地人才引进户口办理程序 凡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满足下列入户条件之一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在高新区直接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凭联系函可按以下顺序办理入户:合法固定住所,原籍、配偶、父母或子女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亲友处。
入户条件: 1、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具体办理程序为:
一、档案审查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5楼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85184900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手册》。 2、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可从下载)。 3、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 或 职称证 或 注册证书 或 资格证书 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10楼 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5155593 所需材料: 1、经用人单位、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 或 职称证 或 注册证书 或 资格证书 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 聘用(劳动)合同。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 原件。 备注: 1、如系解决夫妻分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成都市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需随迁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另需提供无职业证明或失业证或待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独子证、出生证或其他证明)。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独报批办理。 5、调入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另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或当地县及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三、办理准迁证 办理地点: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5138005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 原件。(公安分局领取)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 或 职称证 或 注册证书 或 资格证书 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 《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 (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需提交: ⑴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还有比如结婚,亲属投靠等。
具体电话联系人才中心或者高新公安局
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市高新区办户口所在地在哪里?
购房迁移户口落户的:只能在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周边住户、社区工作人员等明确,以在当地购房入户为例: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14]17号):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
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是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1楼1-15号窗口。
成都高新区办理户口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延时服务时段: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1楼1-15号窗口。
4、咨询方式:028-85141216。
5、监督投诉方式:12345。
扩展资料
高新区办理户口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