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 2、专科学历落户成都的条件?
- 3、成都天府新区落户政策2021最新
- 4、成都天府新区除了全日制大专学历落户还有其他办法落户吗?
- 5、成都专科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6、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成都落户政策如果不满足人才落户的条件,可选择积分入户办理,成都户口新政,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专科学历落户成都的条件?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也就是要有至少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在成都已经稳定就业。
注:成都市五城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
市外人员是指户籍不在大成都范围内。如果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那么就不能通过学历入户到成都的各个区。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政策2021最新
法律分析: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未满16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仅限被投靠人的子女。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独老人投靠亲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天府新区除了全日制大专学历落户还有其他办法落户吗?
人才落户条件:
1、45岁以下
2、大学本科学历(已毕业取得毕业证)
3、落户人员为成都22区县以外人员
应届毕业生落户: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户口不在成都地区内且在市内没有住房者
温馨提示:成都地区指的是大成都范围。
3,积分落户
成都专科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已在成都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区属国有企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
注:
1.个体经商户雇员不符合入户条件。
2.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出国留学人员)可免予办理入户认证,持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详情)。
3.工作单位为部(省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材料:
1、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2、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房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小产权房除外(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3、集体户设立申请(申报设立集体户需提供此材料)。
4、出生医学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5、卫计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6、亲子亲缘鉴定书(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7、收养登记证(父母信息明确时办理收养入户的需提供此材料)。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