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大专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推进人才引进和配套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实施人才落户政策。其中,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政策是其中之一。
政策对象
2018年之后入选四川省普通高校定向培养计划;根据招生计划,与成都市实验中学高中部签订定向协议,且自接受培养之日起在学校报到登记的本专科毕业生。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申请成都市落户: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取得国(境)外大专毕业证书的,大专学制应不少于两年;
已在成都市工作累计6个月,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或在成都市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完成工商注册等;
租用房屋情况较为稳定,或按规定在成都市区内购买、自建住房;
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和纳税等方面的守法诚信记录;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
申请流程
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按照规定完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交至人才新政服务中心,由新政服务中心受理。
新政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新政服务中心审核报县(市、区)级人社、公安交接口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程序。
县(市、区)级人社、公安交接口处进行编制审批、人事档案审批、人事舆情调查等核查工作。
成功落户申请人,由县(市、区)级人社、公安交接口处颁发《人才引进档案卡》和《人才落户证》,同时通知申请人及其单位并将其落户信息纳入户籍系统。
申报资料
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申报材料包括:
《成都市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工作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权属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社保缴纳证明、缴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已经取得大专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离校证明原件;
证明外语成绩的材料及公证原件。
政策优势
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政策主要优势如下:
扩大了成都市吸纳人才的范围,增加了人才流动机会,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
成都市对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使得政策更加的规范化、透明化、有操作性。
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政策以人为本,不仅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还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人才落户政策鼓励人才学习和创新,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政策对申请人的要求比较明确,落户标准比较保守,能够保障成都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效果。
大专毕业生人才落户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改变成都市以往对大专毕业生人才的较为薄弱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并促进大专毕业生人才更快更好地融入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