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专平迁落户政策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创业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成都市大专平迁落户政策,就是为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而出台的一项政策。
政策对象
该政策适用于在成都市大专院校完成全日制本科、专科及高职学业,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在成都市农村(含城乡结合部)稳定就业及创业的大专毕业生。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未受国家机关和国家大型企业普遍适用的考察期限限制,符合落户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均可申请。
2.连续在当地稳定就业或创业满1年,且3年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或者企业经营关系。
3.符合当地有关公积金缴存、社保贡献等条件和资格的劳动者,正常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无不良记录。
4.有正当收入来源,月收入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5.符合成都市居住证制度,有正常居住的房屋和户口迁移证明,并且自在本市连续租赁居住满1年以上。
申请流程
1.填写《成都市大专平迁落户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经单位同意,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3.学校乡村振兴办公室审核资格,发放《学校意见书》。
4.申请人携带《学校意见书》及申请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就业创业地派出所)报到,按照流程序申请落户。
5.申请人按照相关程序领取居住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政策优惠
通过成都市大专平迁落户政策落户的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
1.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
2.享受城市配套、服务和建设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3.对申请人所在区县当地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住房优惠政策。
4.对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当地落户并享受户口迁入补助和租房补贴的福利待遇。
总之,成都市大专平迁落户政策为大专毕业生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和创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更容易在当地定居、安家落户,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新的环境中,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