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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虑到以后孩子在成都读书,我就需要落户,所以想了解一下积分落户怎么落户?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积分入户名单由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基础指标:

1. 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 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 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 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导向指标:

1. 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 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成都落户读书(成都读书户口要求)

成都户口,小孩必须要买房才能在成都读书吗

解答如下:

1、异地户籍的孩子想在成都就读,需要满足2个条件。成为本地户籍,或者提供在成都1年社保及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就读的学校必须是居住证地址就近,

2、你的情况要迁户口到成都的话,房子上必须要有大人的名字才可以,因为孩子不能单独立户,必须的随父母迁移。

3、也可以直接通过一些机构委托入学事宜,比如会人社保这一类的。后期再慢慢迁移户口到成都来。

扩展资料:

就读办理程序

(一)公布登记点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019年4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登记点设置情况(含地点、工作电话、工作时间安排等)。

(二)提交材料

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⑶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三)审核及入学

1.登记点审核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2019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3.2019年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到安排的学校报到。

资料来源: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我想入户成都,主要是解决小孩读书问题。

有了中级以上的职称,还应该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这些的,就是要证明你的职称和你在成都长期工作.

成都公共户口孩子上学怎么办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

1、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划分入学(一般为公办学校入学方式)。

2、学位房入学(一般也要求孩子落户到房子,一房一孩),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保证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那么落户后孩子至少是有一所公办学校学位的。

成都外地户口2021年入学政策

一、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2011〕4号),成都主城区户口,本市是不可以跨区读小学,“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二、相关依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教〔2011〕4号):

1、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学入学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扩展资料:

一、成都市本地生入学政策

报名条件:

1、新生入学年龄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应满6周岁,因身体或其它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

本地户口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该户籍登记点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原件(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如果户籍登记点对应的产权证明不是父母而是祖辈的,需要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无房登记记录;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父母身份证;

备注:每张复印件必须父母签名。

二、成都市外地生入学政策

报名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主要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其中中心城区(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天府新区)视为同一区域。

外地户口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成都户籍跨行政区域的人员需用《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代替居住证,不论是居住证还是居住证明都须满一年;

3、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4、子女在市中心城区就读,须提供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5、子女在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证明截止2017年5月31日,需满12个月;

6、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中途不能断保!(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三、其中,根据以往办理情况,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注意三点。

第一,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8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

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

(1)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

(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

(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第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是个别进城务工人员,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各区(市)县政府,将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

请问外地户口在成都上学需要办哪些证件?急,谢谢!

小孩外地户口,在成都读小学的条件: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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