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怎么落集体户口
成都怎么落集体户口
1、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2、现场办理。
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
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2、应届专科生,
3、技能人才入户,
4、积分入户。
但是有一个前提,落集体户口的不能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
成都集体户口小孩落户流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你们的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来源:成都高新
成都户口转区怎么转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住房转卖后户口应该怎么办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住房转卖后户口应该怎么办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住房转卖后户口怎么办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二、户口的其他处理方法 1、建议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两种情形都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同意。若迁入直系亲属户口处的,就没有必要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若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的,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难。因此,需要迁出户口的话,须找到同意接收的直系亲属。 2、迁入公共户口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建议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3、请买方宽限时间假如不能立即找到接收户口的亲属或者是其他人,需要考虑卖房后再重新购买房屋,而后将户口迁入新购买的购买地址中。在实际办理户口迁移的过程中,卖家可以与买家进行协商,约定给予户口迁移的宽限期,可以在宽限期内重新购买新的房屋,再将户口迁入新购买新的地址中。 4、申请社区托管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我们所在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政策,如果有的话我们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手续,前往相关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还是要强调一点并不是无房居民都能申请社区托管。从申请情况看有的居民拥有不止一处房产,还有的外地居民购房不足5年,都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此外,还有不少居民长期在国外定居,已经取得外国国籍,他们卖掉唯一住房后,也不能再申请社区托管户口。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住房转卖后户口应该怎么办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双方都是成都户口结婚就可以婚迁吗
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与成都人结婚户口怎么样迁入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二、办理流程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三、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与成都人结婚户口怎么样迁入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