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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南京人才落户详情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南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本市就业单位无单位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不同意落户的人员,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南京市政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一)取得本科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三)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温馨提示:符合以上条件1-4之一的人员,也可在“我的南京”手机APP线上申请(除留学归国人员及随迁未成年子女外)

(一)取得本科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四)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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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网上落户和线下落户区别

没有区别,网上更方便一些。

符合网上落户条件的,可以从我的南京app或南京公安微警务,直接提交网络申请。

下载、打开并登陆我的南京APP,找到首页政务—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选择我要办理,进入下一步,选择人才落户办理,进入下一步,阅读申请须知,在我已阅读以上须知前面方框打钩,点击继续申请。查看友情提示,线下提交的就不要在线上提交了,点击确定。根据认证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认证即可,完成之后,点击底部立即申请,提交申请之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收到准迁证后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2021年南京户口迁入政策是什么?

2021年外来人员落户南京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婚迁

条件:必须要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不限。

二、购房

条件:必须满足60平方米以上的条件才能落户,每增加60平方米可增加1人。

三、投靠(包括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父母退休后投靠子女)

条件:需要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大学生就业

条件:需要在南京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硕士、本科、大专等不同学历,需要缴纳的年限不同)

五、特殊人才引进、投资纳税等

六、劳动人事部门工作调动、公务员招募

目前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户籍改革措施,而各地公安机关也在抓紧时间针对各地不同的情况制定相关细则,预计近期将会出台一定的实施办法。

扩展资料:

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网上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网上申请

1.搜索并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gongan)。

2.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服务进入南京微警务3.0系统如下,点击户政服务;

3.点击人才落户;

4.如在该平台未实名可以先实名认证后再回来。按照自己的对应情形选择相应情况;

5.按提示选择后会出提示是否能办理该情形下的落户,点击申请办理,会出现如下界面-点击在线申报;

6.进入申报界面将材料用手机拍照上传资料即可完成申报;

7.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会收到来自审核单位的微信推送。请在收到推送起3日内完成选择“ems寄件”或“亲自窗口办理”,逾期不选择视为放弃本次户口申请。

注意:

①选择“亲自到窗口办理”的,须申请人本人携带材料原件到办理单位办理业务。选择“亲自到窗口办理”选项后7个工作日内未到窗口办理,视为自动取消申请。

②选择“ems寄件”的,通过ems向审核机关寄送原件的,须申请人付款并完成ems寄件。寄件单位为预审核办理单位,选择“ems寄件”选项后7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寄件的(以快递单号生成时间计算),视为自动取消申请。

③被取消申请的,原有申请材料将被清空,需申请人重新进行材料的上传申请。

拓展:《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教育部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五条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如何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支持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中文版和英文版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 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

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申请英文版在线验证报告时,有可能需要进行人工翻译核对,则需1-2个工作日完成)

南京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技术技能类,且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申请条件:申请人符合在南京市尚未就业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中级及以上技术型或三级及以上技能型,可前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大厅人才落户窗口,通过人才落户“一件事”事项申请人才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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