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断了有什么影响

法律主观:

成都社保是怎么规定的,断了是否可以补缴?怎么补缴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成都社保如果中断了有哪些影响的有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社保中断顾名思义中断社保停止缴费。一般社保中断情形有两种,第一种情形是公司未予及时缴纳,第二种情形就是员工失业被迫中断缴费。都社保中断有什么影响?可以补交吗?答: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一、去年8月开始买社保,今年1月离职,社保中断。现在重新上班,可以续保吗?之前社保中断有无影响?能否补缴?【回复】: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不能补缴。新单位可自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您办理社保增加开始缴费。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二、4月辞职,8月重新上班,因此中间几个月社保没有缴纳,不知能否补缴?还有社保中断有啥影响?对新单位购买社保有影响吗?【回复】: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但对新单位购买社保没有影响。详情咨询028- 12333。三、因公司经营不善,资金流通不畅,上月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属于社保中断吗?能否补缴?对员工社保有影响吗?【回复】:根据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中断后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建议贵单位尽快帮员工补缴社保。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19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19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2019规定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成都落户的其他

1、购房入户

(1)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成都社保断了多久可补缴

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第一,了解《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详细看清楚关于补交的具体内容。第二,可以到社保缴纳中心需进行详细的咨询,然后按照政策进行补缴。有些人缴纳几年社保之后,由于某些原因就停交了,但过了些日子又想补上,却不知道怎么补,关于这方面,国家是有规定的。一般就是停交两年之内可以一次性交齐。如果超过两年之上停交,就不能一次性补交。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中心,这样会更加准确一些。对于成都市来讲就是从16岁开始可以交纳,交纳养老金的年数交够15年以上才具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但是要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后才能领取,男性60岁,女性55岁。社保对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的按时交纳社保。一旦由于某些原因没交上,那么应该尽快的补齐。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政府补贴)(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城乡居民,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在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同时,享受省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补贴。(二)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区(市)县政府按本人缴费基数2%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三)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该缴费补贴低于本人缴费基数2%的部分,区(市)县政府给予补足。(四)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农村重度残疾人,区(市)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区(市)县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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