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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
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前置条件: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有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落户的好处:
1、一些大城市在招聘时,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拥有本地户口,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些岗位时,有无本地户籍在报考时是重要的竞争优势。在大学期间,本地户口也便于寻找兼职等工作机会。
2、如果大学所在地离家较远,那迁移户口后,方便在大学时办理一些重要的个人证件,例如出国签证护照的办理、考取驾照时无需办理居住证,省去许多舟车劳顿之苦。
3、户口对于学业来说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若毕业后准备在学校所在城市长期发展,户口问题就与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养老等城市配套服务一一挂钩。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有无本地户籍对于你的生活来说至关重要。
4、很多毕业生会留在上学地工作,毕业时若拥有本市户口,工作就很方便,也算一个就业优势,在无形中增加了一定的竞争力。
大专学历可以入成都户口吗
办理程序:
一、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的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落实了工作单位后(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凭就读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五联单(或下载后打印一式五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到我中心审核鉴章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入户再就业,不需以上材料和手续,可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入户。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者(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者(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入户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专科学历可以在成都落户吗
专科学历可以在成都落户。
1、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
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2、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
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扩展资料:
成都落户方式: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积分入户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积分指标、积分申办流流程及管理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拟规定,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办理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指南
学历落户成都条件
法律分析:按照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学及以上的青年,凭毕业证及相关身份证件就可以落户成都。应届生、往届生均可。你可以在任一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请准备好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带上这些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