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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房屋信息摘要》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二、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六、经营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两本(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投靠方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注:如被投靠方系通过购房、暂住满2年、小城镇、投资、引资等入户本市的,投靠方需经5年后方可投靠】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成都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申请。2、现居住社区(村)居住证明(此证明上需加盖乡镇政府签字盖章)。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
4、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证明或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纳税凭证等)。5、房产证、如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或提供单位证明和购房交款凭据。6、户口所在地开无违法犯罪记录。
迁户口很多人都是很熟悉的,户口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任何地区迁户口对于材料的要求同样是严格的,在成都的朋友,要想迁户口,必须了解成都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有的材料并且材料齐全,户籍管理部门才会受理。但是大家到底该准备好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本文就告诉大家齐全的材料。
一、成都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迁户流程
要到物业开个入住证明,还要拿到金泉派出所找个警官盖章;
拿着购房合同到西岭售楼部打印个摘要;
填张表(一式两份,我的是在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领的);
拿上1、2、3的东西和要迁入的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到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领户口本(申请人为成都市户口的)、准迁证(原来户口在外地的,拿着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出,我家的除了申请人之外其它的户口都在外地,不知其它人也都是成都户口的如何处理);
拿着已有的材料再到金牛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当时就可以办好入户,同时可以照身份证;
照身份证的一个月左右到金泉派出所拿身份证。
三、哪些人可以将户口迁入成都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在成都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5、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这也是所有的户口迁移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材料齐全,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办理迁户口的事宜。缺少任何一项材料的,都是不可以办理户口的迁移的,这是户口管理的需要和要求,确保户口管理规范,也防止不符合规定的迁户口行为存在。
成都落户邮寄办理要邮寄什么
这个需要寄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如果还有房产证,那么也需要寄过去,有结婚证也要,基本上和个人有关的证都需要。
2021成都本科落户流程(全程邮寄)
首先大家要想好落在哪个区县,具体可以参考成都市限购政策和各区县发展情况。办理落户的平台是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邮寄办理全程需要邮寄两个来回。
第一次邮寄:在公众号按提示选择市外户口迁入,会提示需要到派出所做登记(此项可跳过,本人就没有做登记也成功落户了),之后选择“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接下来按提示上传必传资料电子件。(入户申请表需要下载下来手写再拍照,入户地址为你落户区县人民政府地址,集体户户主页和空白页不是必传资料,可以不上传)。等待电子件初审通过后,选择邮寄办理,先寄快递(邮寄地址在公众号有提示,必须选择中国邮政EMS),然后在公众号填写公安局给你回寄的地址和你已经寄出快递的单号,在线支付回寄的邮费后,第一阶段就算办理完了。
第一次寄回:公安局办理完成后会给你寄回一个快递,包括四项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原件,准迁证第二三联。快递进度可以从公众号——微户政——个人中心——我的快递进度查看。寄往办证中心和寄回的快递都会显示。
拿到快递后,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第二三联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办理好后,派出所会把准迁证第二联收走,还会给你一张迁移证。
第二次邮寄:上一个业务在公众号已显示办理完成了。需要重新发起。这次选择的是“持准迁证材料办理入户”,邮寄流程与上次一样。
这次只需邮寄三样材料;身份证原件,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
第二次寄回:等拿到第二次寄回的快递就算全部办理好了。第二次的快递包括身份证原件和一张户籍证明。(户口的原件在落户区县的人才市场保管,如果要用的话,需要持身份证去借。)
成都人才落户户口本去哪里拿
法律分析:办理好了之后直接到派出所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