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升初摇号政策解读

一、大摇号

大摇号简单来说,就是成都市直属学校大范围的摇号招生。参与大摇号的学校有: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成都市第十一中学校(女子实验学校)这6所成都市直属学校。

凡具有中心城区随机派位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登记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随机派位。

凡具有成都市郊区(市)县正住户籍及已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市招考办办理学位确定手续的除外)可报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

参加大摇号的方法

1、需要注意的是,大摇号的学校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家长们每年应该随时关注教育局官网信息,注意大摇号的学校是否有变化,以及大摇号报名时间等,以防错过报名。

2、大摇号的6所学校对报名学生的要求各有不同,但家长值得注意的是,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所学校,而且如果被民办学校录取或者被录取为艺体特长生,不能参与大摇号升学。

3、如果报了大摇号没有被录取,会自动转入区的微机派位(即小摇号),对学生没有任何影响。

二、小摇号

小摇号是小升初家长们通俗的叫法,官方的说法是:小升初公立学校第三录取批次。

当然,它还有其他叫法,比如我们常说的划片、划片随机派位……

简单来说,小摇号就是根据孩子的户籍(你的户籍所在地通常会对应一所小学),通过随机派位的方式,给孩子分配户籍片区内所对应的小摇号初中。

成都摇号政策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进一步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作出了一系列明确。

优化选房排序

扩大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基数

根据《通知》,成都将加强购房资格预审工作,提高购房资格复核效率。通过细化预审资料及报名登记要件标准,提升资格预审及复核的准确性、精准度。登记购房人报名登记时,须按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购房资格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通知》明确按以下要求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公证摇号排序和选房:

1

第一,复核通过的人数应达到房源数的3倍,复核后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总数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已报名登记的普通购房家庭递补。

2

第二,递补的普通购房家庭,参照无房居民家庭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后,依序递补。

3

第三,全部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结束后,剩余房源由普通购房家庭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购。

明确剩余及退出房源销售规则

增加普通购房家庭购房机会

根据《通知》,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前,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选房后剩余及退出房源,按以下要求进行销售:

1

第一,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退出房源销售信息。

2

第二,剩余及退出房源由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再次依序选购。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的,按开盘销售公告公布要求处理。

3

第三,依序选房结束后,开发企业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4

第四,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

此外,根据《通知》,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加强监测

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将全面实现信息适时共享与比对等服务功能,做好公证摇号排序、按序选房等信息与购房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为确保登记购房主体、公证摇号主体、选房主体、合同签订主体、网签备案主体五个一致提供数据支持。

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报名登记异常的商品住房项目监管监测,会同相关部门严查开发企业及经纪服务机构恶意炒作、借名买房、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开发企业及经纪机构,暂停网签备案系统、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并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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