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成都知青政策 主要是住房及福利

关于制定全省性统一政策切实解决老知青问题的建议暨答复

(一)、关于制定全省性统一政策切实解决老知青问题的建议

建议领衔人暨撰写人:翟峰

所谓“老知青”,主要是指20世纪六十年代及其七十年代初从城镇上山下乡到农村当知青的这一大批人。而且,这一大批人中的大多数已到了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年龄。

我认为,应该把“解决老知青问题”看作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元素”。

为何这样看?

一是因为“老知青”中的特困群体的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亦是还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从有关媒体传出的信息看,这个问题虽已在大多数下乡知青中得到了解决,但“老知青”中的特困群体的问题,不仅在我省大中城市还部分存在,而且在我省不少小城市和城镇同样部分存在。多年来,不少“老知青”及其亲属、子女采取各种形式不断上访,使其成为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如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即会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二是因为“老知青” 中的特困群体的问题,的确又是在特殊历史年代、特殊历史群体中出现的特殊问题。众所周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省大批城市和城镇知识青年响应国家号召离开家乡、离开父母家人奔赴全省各地农村“上山下乡”,为祖国献出了宝贵青春年华,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他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今天,他们这一代人中的大多数已陆续进入了退休年代,他们中的许多人返城后工资不高,退休后收入就更少,还有不少人早就下岗而多年生活无着,因而成为了社会又一新的困难群体。因此,作为特殊历史年代、特殊历史群体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老知青”们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和体谅。

然而,从多方渠道反映的信息看,“老知青”问题在不少地方解决得并不如意。仅以我于2006年元月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上提出的一个相关建议和我在自己的《代表之声》网页贴出的一篇相关文章就引来全国各地众多“老知青”及其亲属、子女的热议、回帖和申诉的情况来看,即可从中窥视到这方面的问题的确还不小,的确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已造成了某一个方面的一定碍难。

倘若要证实我的上述判断,即请允许我引录几个回帖吧,因为这可从中多少深悟到一些我们应该了悉的民情——

“翟峰代表,你好,我本身就是一个知青。我们单位现有20多个返城青年,从1974年到1979年下乡。我们1979年返城到单位后成立了大集体,我们在单位大集工作了近15年,以后单位就不再管我们了,现在没有生活来源,没有生活最低保障,没有养老保障,所有的福利待遇都没有,街道不管,单位不管,我们应该找谁解决这个问题。”

“我听说国家出台了对无业或没办养老保险的知青的新政策,对部分返城知青给予补缴保险费用,在到达退休年龄后便可以享受社保的政策。好象是一次性补买15年的养老保险,女性退休年龄定在55岁,要55岁以后才能按月领取退休的钱。请问这个政策在四川有施行吗?具体相关的文件叫什么呢?能麻烦您提供一下吗?谢谢!”

“翟代表:我68年下乡当知青,76年结婚86年参加工作,后即无故变成了大集体,现身患脑梗塞和颈椎骨质增生等病。没有医保。希望得到帮助。”

“翟峰代表您好!我姐姐是随父亲的冤案受株连下放到农村的,79年我父亲落实政策返城,而我姐姐当时已在农村结婚生子没有随我们返城,94年姐夫意外死亡,2000年儿子又得精神病到现在也没有康复,生活无依靠,像我姐姐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知青政策的待遇吗?”

“看到您提的这个建议了,而且我们家那边也在按照这个办理了,我家在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女知青要50岁以下才能给办理,男知青60岁以下给办理,问题是我母亲70年下乡,到现在已经是54周岁了,难道就不能办了?希望您帮忙反映下,谢谢!”

“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国务院下发知青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我今年57岁,男,下放11年,工作17年。请问:究竟要交多少钱60岁拿养老金?”

“有谁知道有关居民下放后收回了,但一直没有就业机会,是不是也可以享受知青养保险的政策?有知道的请联系QQ157321036”“我是刚听说中央最近下了个对下放青年办社保的文件,是否属实?文体具体内容及对程度是什么呢?我是湖南怀化地区的,急需知道中央对我们这些下放青年而没我生活保障的群众在社保这方面有什么政策!!”

“翟峰代表,你好,我今天看到你的建议很高兴。因为我家也有同样的问题,不知道你那儿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我是四川省凉山州的,听说泸州解决得不错,我上泸州劳动局网上只能看到标题,不能看到全文,若你有相关资料望给我一份,将感激万分!急!急!急!邮箱:nnhys@sina.com”“…………”

读着这一封封朴实、真诚而又求助的感人信函,我多么希望我们人大代表的建议能引起更多的社会人士的关注呵!

借此,我要特别感谢重视我们人大代表的建议,关心那些有实际困难的“老知青”的社保问题的一些地方的各级政府和部门,因为你们的重视,一些“老知青”的问题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你们解决的不仅仅是一些“老知青”的问题,而是解决的今天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某一个方面的碍难问题呀!

借此,我仍要进一步建议:

一、解决“老知青”的养老问题,建议由省上有关部门从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着眼,组织调研力量,深入到基层和知青中去,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切实了解返城知青在就业、退休、住房以及社保、医保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传递到知青中,并将调查结果形成报告,作为省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二、建议我省各大中小城市的政府在每年“送温暖”的活动中,安排一定经费,专门对生活困难的退休老知青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借每年的“送温暖”活动,对于一些退休老知青的住房特困问题,适当予以解决(如将他们列为享有当地申请廉租房权利的对象等)。

三、建议省上通过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规定由省上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各市、州和县(区)的有关部门,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返城知青的退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关系转到现在的居住地;应明文规定,对于希望通过再就业政策改善生存环境的返城知青,可减免再就业培训费用,其再就业后,可按当地标准适当减免一些税费,并规定对接纳特困知青再就业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鼓励措施。

四、建议省上通过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规定原城市下乡知青“农转非”后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市居民“低保”时,其知青身份和下乡年限以劳动(知青办)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的结果为准。具体操作办法应由省政府统一制定。同时,应通过省政府统一出台的政策,规定各级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将已经“农转非”的下乡知青作为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低保”覆盖面的重点,尽快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

五、建议省上通过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规定原城市下乡知青凡从2007年起,办理时男未超过65周岁、女未超过60周岁的老知青,均可从1996年后参加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下乡插队年限累计达到15岁以上的,退休时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对以前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了保并已退休的老知青,增加下乡插队年限重新计算其养老金待遇。

六、建议省上通过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规定原城市下乡知青“农转非”后被招用为企业职工的,要按照国家我省现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下乡期间的年限视作缴费年限,与“农转非”后的连续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

七、建议省上通过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规定原城市下乡知青“农转非”后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前一直没有就业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仍然符合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还可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纳入户口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八、建议省上通过制定全省性的相关政策,对知识青年下乡期间工龄如何计算的问题作出如下明确规定:1、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2、知识青年下乡期间计算为工龄的时间,必须是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得计算为工龄。3、下乡知识青年在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期间,从农村被推荐或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期间,可以计算为工龄。总之,知青问题并不是哪一个城市的问题。由于知青这个特殊群体中的某些个体,在适应社会等各方面有着不可避免的能力上的差异,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有个别知青在进入晚年之时陷入了困境。因此,解决好部分贫困老知青问题,不仅是营造我省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更是关系我省各级政府的诚信问题。所以,按照“为民办实事,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文革”期间下乡返城后未就业的我省老知青养老保险问题,通过出台全省性政策实行特事特办,应该视其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的一个重要元素。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川办理[2007]36号

翟峰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制定全省性统一政策切实解决老知青问题的建议》(第33号)收悉。经我们会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答复如下。

“知青”指“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到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是特定年代的产物。随着“文革”的结束,有关下乡知青的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花相当大的精力做了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在各项改革政策出台时,凡涉及下乡知青问题的,也给予了充分考虑,维护了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

一、关于下乡知青的工龄计算问题。

1985年,原国家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解决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明确了下乡知青插队期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1989年,原四川省劳动人事厅下发《对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计算工龄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劳人险[1989]8号),明确了知青在下乡插队期间,于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院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期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涉及下乡知青的相关政策问题。

2006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其在企业工作前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原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缴纳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同时还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系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的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下乡知青享受城市低保的问题。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持有本省非农村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同时,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民政、教育、卫生、财政、劳动保障、建设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制订了与低保政策相配套的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廉租房等政策,以帮助城市低保对象家庭解决就业、就医、子女就学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这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措施,适用于已经“农转非”的下乡知青群体,只要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四、关于“男未超过65周岁,女未超过60周岁的知青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按此规定,目前我省实行男年未满60岁、女年未满50岁的人员(包括下乡知青)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对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我省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国家对此类问题予以政策上的明确,同时省级有关部门亦将做好调研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我省现有的政策。

特此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成都知青落户政策(上海知青落户政策)

下乡知青落户的有什么政策性补贴?

政策是没有的,只有呼吁。

最近民革中央已经提议,关注并解决”老知青”养老保险问题,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对“老知青”给予更多的关注,妥善解决“老知青”社会养老问题,把它看做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在知青进入晚年的今天,使众多老知青看到了希望,但争取老知青的权益还在于地方政府,特别是省劳动厅应该体恤知青当年的付出和今天的困境,首先应该把该给的插队工龄还给知青,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老知青帮困政策,使我省的千千万万老知青在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安度晚年。

成都2021落户政策?

成都市统一的落户政策,包括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平迁落户、技能落户等。

其中成都东部新区在“人才落户”和“积分入户”两项政策上具有比较优势。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在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办证中心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简州新城管委会7号楼(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社区警务支队简州新城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27031940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

条件落户政策

重点大家比较关心的本科学历落户、投靠落户、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1

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大学本科毕业证;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

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有多种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投靠。

具备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有效期内居住证;

5.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技能人才落户

具备条件: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入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

籍贯成都知青现在外地户口,现在66岁不需要落户成都全款买房、2017年3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成都落户政策?

目前成都可通过人才落户(本科以上学历落户)积分落户(积分达到落户条件可落户)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成都迁户口需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本省、市委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包括因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退(离)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生证(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8. 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9.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