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房产出售,新房还没买。在这种情况下,落户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只能要求亲友寄宿。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籍的便利措施已逐步实施。无房市民可以将户籍迁至社区集体户籍。对于常年的黑户,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居。

房子售出后,新房子没有着落 社区集体户口可集体户口
购买新房后,户口也会随市民迁入新房,但有时旧房已售出或搬迁,新房尚未落地。此时,如果老房主拒绝迁出户口,新房主将无法落户。通常情况下,老房主一般会选择暂时把户口留在亲戚朋友家里,这往往会给老房主和亲戚朋友带来不便。
现在,这些都不是难题!哈尔滨市公安局已开始实施社区集体户口新政。户籍所在地房屋已售出,户籍未及时迁出的,原业主可到辖区派出所将户籍落入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籍。房子着陆后,户口从社区集体户口迁入新房,相当于户口的临时寄存。
派出所辖区警察不能联系户籍所在地房屋销售人员,或联系自己但拒绝迁出,在发现房屋产权明确无纠纷的前提下,户籍警察可以将销售人员户籍迁至派出所社区集体户籍,也解决了原业主拒绝迁出户籍,新业主不能解决问题。

40年“黑户” 终落哈尔滨户口
自1978年从孙吴县到哈尔滨以来,哈尔滨市民张叔叔一直在南岗区工作。40年过去了,张叔叔没有房子,没有妻子和孩子,因为他到哈尔滨后没有安定下来,他一直是一个黑人家庭。多年来,70岁的张叔叔多次到辖区派出所询问,因政策不一致未能顺利落户。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重新梳理了户籍业务的流程和要求,并解释了如何从其他地方到哈尔滨工作、60岁以上、注销原籍、无法办理哈尔滨户籍的黑户。
张叔叔在哈尔滨工作和居住多年。经查询,张叔叔既不是逃犯,也不是失踪人口。警方根据新的户籍政策为张叔叔办理了哈尔滨户口。拿到户口的那一刻,张叔叔非常激动,40年过去了,他终于成了哈尔滨市民。(来源:龙警新媒体 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