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

1、申报主体

执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试行) 从行之日起,至崖州湾科技城的高新技术企业, 满足:

1)三亚崖州工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 跨省迁入湾科技城,必须办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更名手续;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会计;

三、无违法不良记录;

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 国科火发[2016]32 以及高新技术 国科火发[2016]195 号)认定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仍在有效期内;

5)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三亚崖州湾科技50% 城;

6)进入崖州湾科技城的核心团队,引进团队成员后必须承担 诺在科技城连续工作 5 其中,团队领导必须年以上 至少在科技城全职工作,团队核心成员 2 科技城全职人员 其他核心成员可以选择在科技城全职或兼职工作 6 个月以上(含);

7)承诺 5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州湾科技城,不改变纳税 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义务。

2、奖励标准

享受海南省奖励的符合认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在此基础上,给予 100 一次性奖励一万元。

3、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加盖公章:

1)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 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三亚崖州湾“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落户惠企政策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申请表:

三亚崖州湾“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落户惠企政策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团队入驻承诺书:

三亚崖州湾“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奖励”落户惠企政策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