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相关同志发布解读《济南市公安局实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窦庆福介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户籍限制,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振兴战略、促进劳动力资源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济南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户籍管理在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保障服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自2017年以来,通过全面降低户籍标准,连续三年推出9项30项户籍便利措施,放开人才和就业创业者的户籍条件,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近三年来,济南市人口持续增长,年均10多万人。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基于城乡要素融合,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措施,济南市公安局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结合济南市户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全面放开户籍限制实施细则》,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措施,济南市公安局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结合济南市户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配套的《全面放开户籍限制实施细则》,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窦庆福介绍,实施细则详细介绍了六种结算方式的范围、地址和申请程序。其中,通过人才、居住、就业三种方式申请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搬迁;通过大学生申请本人搬迁;申请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搬迁;最后,在其他情况下,是上述安置方式的障碍。
窦庆福表示,新政策于6月1日正式实施后,为方便群众落户,避免可能出现集群处理、排队等候现象,建议通过山东微警务平台民生警务或济南公安e警通或公布的户政部门工作日咨询电话,进行预接受和咨询,人才或非驻济大学生可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申请。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记者 王健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