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成人子女

「成都房产事」成都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政:保障公平购房权 限制成年子女入户购房

为认真落实房屋用于居住而非投机的定位,有效支持合理的自住需求,努力平衡职业和住房,坚决遏制投机和房地产投机,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的成熟经验,完善了原有的监管政策,1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限购对象和限购方式。为什么新政策由个人调整为家庭,对解决当前市场供需矛盾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新政策由个人调整为家庭,对解决当前市场的供需矛盾有什么作用?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通知》借鉴杭州、武汉、南京、天津、厦门等热门城市的经验,将限购对象从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将限购方式从只考虑新购房数量调整为新购房时,应考虑现有家庭住房数量。借鉴杭州、深圳、广州等城市的经验,夫妻离婚后两年内购房的,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借鉴广州、郑州等热点城市的经验,全市新购商品房、二手房需取得房地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此外,对新入户人员购房、父母投靠成人子女购房提出了新的要求。

基于合理的自住需求,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据负责人介绍,2016年10月1日,我市实施住房限购政策时,主要考虑到当时我市商品房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部分区县仍存在去库存压力,整体房价水平相对较低。但目前市场供需关系已经逆转,供需矛盾突出,投机需求钻个人限购漏洞,炒房时有发生。

目前,杭州、武汉、南京、天津、厦门等15个热点调控城市都以家庭为限购对象。因此,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房地产投机,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通知》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

遏制炒房动机

限购方式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3.5平方米,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但许多居民仍在积极进入市场买房,特别是受新房和二手房价格倒挂的刺激,导致一定程度的投机现象。上述负责人说。

为了坚决落实房屋用于居住而不是投机的定位,遏制多套房家庭投机的动机,《通知》借鉴了其他城市的经验,将限购方式从只考虑新购房的数量调整为新购房的数量。

堵塞通过入户达到购房目的的漏洞

新入户人员需要满足稳定的就业条件

从新入户人员的购房条件来看,此前实施的限购措施要求这些人就业不稳定,缴纳社保,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

为了堵住漏洞,避免购房现象,也为了促进城市新人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实现平衡,通知要求户籍进入购房限制区不到24个月,应在购房限制区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障12个月以上,可在城市购房。

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新入户人员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问题。首先,我市通过实物租赁和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为合格的保障对象提供租赁支持;第二,市场租赁住房充足。目前,全市有60多万套市场化住房尚未出租,为新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充分的租赁保障;第三,国有住房公司将加快向社会出租一批国有租赁住房。同时,我市已转让18块租赁住房用地,36.可建出租房屋.7万平方米、4500套左右也将陆续上市;第四,全市已开工建设37套人才公寓和工业园区住房项目,可建设590万平方米、7套住房.4万套,正在加快建设,建成后投放市场;第五,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住房租赁服务大厅,为新居民提供高效、方便、准确的租赁服务。

保障公平购房权

限制离婚后,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购房

为了防止个别居民以投靠、离婚为手段达到购房、炒房目的,避免产生道德风险,保障公平购房权,据介绍,《通知》借鉴其他先行城市经验,对离异后购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进行了限制。夫妻离婚后,任何家庭成员两年内购房的,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夫妻离婚后,任何家庭成员两年内购房的,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新政16日正式实施

网签按原政策执行

据悉,此次新政自5月16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前,商品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系统中完成订购、制定合同、销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存量房交易经纪服务合同(中介交易)、成都存量房交易合同(免费交易)的,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5月16日以前未开始注册的商品房项目和2018年5月16日以后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按照新政策实施。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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