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交通局、成都市城管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2022年部分卡车交通管理措施通知》对部分货车在城区通行时间、范围、类型等作出了规定,其中,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燃油、燃气货车,需办理相应类型的货车电子通行码后,允许按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有效期。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有效期。

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国家Ⅲ以下排放标准的卡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全天禁止24小时IV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的区域。

三、悬挂大型汽车牌照卡车,禁止每天7:00至19:30通过收费站和立交车进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

4.禁止每天7:00至21:00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内及高新南区绕城外区[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五、川A、每天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区域道路行驶。

六、川A、川G卡车,每天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

七、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牌照卡车。

七、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牌照卡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中国邮政专用车。

八、用卡车电子通行码通行车辆

按照《2022年成都市卡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办理相应类型的卡车电子通行码后,确需在禁区内通行的燃油、燃气卡车,允许按规定在禁区内通行。

九、卡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说明行驶。

十、其他通行规定

(一)建筑垃圾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通行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情况需要调整交通管理措施的,以公安机关发布的有关通知和值班警察的指挥为准。

11、根据空气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有关政府部门将及时调整卡车的区域和时间段,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违反本通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附件:2022年成都卡车电子通行码管理办法

为支持新能源卡车在本市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2021-2022年空气污染防治计划》等相关规定,对于目前尚未成熟的新能源卡车适应车型,确认需要使用燃油、燃气等能源驱动卡车运输,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车辆范围及需求确认部门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2022年入《2022年关于对部分卡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生产生活材料运输,但没有成熟的新能源卡车适应车型:

(一)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需求确认部门。

(2)冷链运输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内冷链运输车辆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交通局,使用性质为非经营的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冷链运输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内冷链运输车辆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交通局,使用性质为非经营的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三)三绿工程车,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商务局。

(四)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需要确认园林绿化车辆。

(五)成都市城管委员会需要确认城市管理执法和市政作业车。

(6)生活垃圾运输车(总质量不足12吨的车辆注册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4日及以前),需求确认部门为成都市城管委员会。

(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需要确认部门为外籍卡车、悬挂大型汽车牌照的川A卡车。

二、通行码使用区域

取得《2022年成都卡车电子通行码》的卡车,可按规定时间在以下区域行驶:

(一)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的区域。

(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封闭区域。

三、通行码类型

(一)国VI货车通行码

全天在高新南区绕城外地区,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含)内区域通行。

(二)国V货车通行码

除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外,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和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内区域通行。

(三)国IV货车通行码

每日7:00至10:00、16:00至19:30,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和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允许(G4202,含)内区域通行。

(四)卡车通行次码

除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外,允许在以下区域行驶:

1.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

二、金芙蓉大道、金丰高架桥、蜀源大道沿线大型市场货运通道:

(1)金芙蓉大道[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货运大道收费站至阳光南路交叉口、阳光南路(金芙蓉大道至阳光路)、阳光北路(阳光路至清逸路)、清逸路、阳光路。

(2)金丰高架桥[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收费站至金丰高架桥跨金芙蓉大道下坡道】;荣北路三段、荣北路二段、金丰路一线[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收费站至北三环外转头处]。

(3)蜀源大道[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收费站至犀安路、西华大道(犀安路至西靖路)、西靖路、海霸王路、正义路(海霸王路至古靖路)、古靖路。

(4)古柏路、古柏西街、川建路、新荷路、汇丰路、川建南二路、泉水路。

四、申请条件

(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IV申请卡车通行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川A、川G货车;

2.车辆在申请时必须处于检验有效期;

3.车辆无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记录;

4.尾气排放要求

(1)申领国VI卡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家VI阶段排放标准;

(2)申领国V卡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家V以上排放标准;

(3)申领国IV卡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家IV以上排放标准;

(4)生活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均应达国V以上排放标准;

5.市政作业车只能申请国V货车通行码IV卡车通行码。

(二)卡车通行次码申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川A、大型汽车牌照卡车悬挂在国外;

2.外国悬挂小型汽车牌照卡车(通过金芙蓉大道、金丰高架桥、蜀源大道沿线大型市场货运通道);

3.车辆在申请时必须处于检验有效期;

4.尾气排放必须达国IV以上阶段的排放标准。

五、通行码有效期

(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自电子通行码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货车通行码有效期为。

五、通行码有效期

(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IV自电子通行码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货车通行码有效期为。

(二)当日申请卡车通行次码,自申请成功之日起有效。

六、申请程序

(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IV卡车通行码(非营运冷链运输车除外)申请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向需求确认部门申请需求的,需求确认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核实确认。经批准的,由需求确认部门输入荣e行平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继续办理;核实不合格的,由需求确认部门通知申请人。

2.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按照本办法核实确认,核实卡车电子通行码;核实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申请人。

(二)非营运冷链运输车辆申请国家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IV卡车通行码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根据提示输入车辆、联系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车辆外观照片(车辆牌照号和车载制冷设备外观必须同时显示在照片上)。

2.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核实确认后发放的卡车电子通行码;核实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申请人。

2.经市公安局交管局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领人。

(三)卡车通行次码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提示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在荣e行平台卡车通行次码申请模块中实时申请,无需提前申请。

2.经系统自动比对后,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通行次码”;核实未通过的将原因推送给申请人。

七、2022年成都卡车电子通行码管理机制

(一)取得《2022年成都卡车电子通行码》的卡车,经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抽样废气排放不合格的,取消电子通行码。维修复检合格后,可在荣e行平台上传复检合格资料后再申请。自首次取得《2022年成都卡车电子通行码》以来,自撤销之日起本年度内不得重新申请两次监督抽样。

(二)取得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IV卡车通行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电子通行码;自撤销之日起本年度内重新申请:

1.未按申请用途从事货物运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

3.未处理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30日内未接受处理的;

4.非法装载危险化学品;

5.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毒品驾驶违法行为;

6.超速3次以上,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7.将废气排放复检资料上传到荣e行平台进行欺诈。

(3)取得《2022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货车载货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按超载范围暂停或撤销电子通行码使用。成都最新货车通行规定来了!这些货车需申请电子通行码

(3)取得《2022年成都市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货车载货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按超载范围暂停或撤销。具体暂停和撤销规定如下:

1.如果驾驶卡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不达到30%,停止使用汽车电子通行码30天;汽车电子通行码已被撤销3次。

2.如果驾驶卡车载物超过总质量允许的30%以上(含)未达到50%,则暂停汽车电子通行码使用90天;汽车电子通行码已被撤销两次。

成都最新货车通行规定来了!这些货车需申请电子通行码3.如果驾驶卡车载物超过总质量的50%(含),则取消汽车电子通行码。4.电子通行码撤销之日起本年度内不得重新申请。八、按本办法申请卡车电子通行码不收费。九、需要确认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编辑 谭王雨(下载红星新闻,报道有奖!)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