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成都购房条件及流程

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有房子怎么办成都户口,今日对购房政策进行户政策:

解读:成都购房入户办理条件及流程

2017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人员入户

1.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户口登记。

商品房购买时间记录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定购、制定合同和出售(备案)时间的最早人员以成都房屋租赁交易平台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和房屋销售转让登记时间为准。

2、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购买商品房的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上签订系统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购买时间以房地产销售转让登记时间为准。

三、所需材料:

1.房屋业主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产权人和户籍人员的户籍簿(每页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章)或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产权人为夫妻提供结婚证明、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5、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提供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表(省级社会保障除社会保险信息表外,还应提供与成都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随迁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亲属证明;(原件)

7.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门楼牌号变更应注明)。(原件)

提示: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人,不享受购房!(原件)

提示: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人,不享受购房!

点击下面阅读更多落户政策!

2019年成都最新落户政策:条件、迁入、入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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