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随军迁户口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1. 适用范围:驻成都市的军队院校营职干部或专业技术军官的配偶、子女以及个别留队的军队职工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成都市集体户或落户在亲友处。驻地成都市的大军区级单位的现役军官的配偶、子女可以迁入成都市落户。其他人员的户口迁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驻成都高校驻地跨市迁入的现役军人的户口迁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特殊人员的户口迁移另行规定办理。此项申请随军户口迁移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户籍政策法规要求,在规定情形范围内的,才可以申请办理迁入落户。军队正式文件通知后根据部队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提交资料符合办理条件且齐全的情况会即时办理完毕,并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迁移证或者办理户口本等相关业务手续。如果提交资料不齐全会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再办理相关业务手续。若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则不予受理办理迁户口手续。如果申报的材料中需原件及首份资料原件要予以校对后加盖审批章后返给当事人存档并同时办理业务事项流程签字备案待查证归档。

  2.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例如军人身份证件(军官证等)、结婚证、随军报告表等。具体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向相关部门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或查询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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