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卖房后,户口迁出有以下几种方式:
迁入直系亲属
可以将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
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同意。
如果迁入直系亲属处,通常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
迁入公共户口
如果需要在本地保留户口,可以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
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可以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的“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宽限时间
如果不能立即找到接收户口的亲属或其他人,可以考虑在卖房后重新购买房屋,然后将户口迁入新购买的地址中。
可以与买家协商,约定给予户口迁移的宽限期。
社区托管
到当地派出所咨询是否有社区托管户政策。
如有,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手续,前往相关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出手续
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并获得同意。
向原户籍派出所申请迁出并开具户籍证明。
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局户政科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原则上卖方有义务迁出户口,但规定并非法律,需要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如果原房东未迁出户口,新房主不能迁入,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双方协商解决。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户口迁出方式,并注意办理户口迁移时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