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户口簿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迁入人和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立户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和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办理准迁证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上户
携带《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以及标准一寸照片一张,到迁入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并领取新户口本。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办证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办理时限通常为当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办理费用方面,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通常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