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离婚后户口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分户
离婚当事人可以携带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如果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且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可以依据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回迁
需要先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落户娘家需要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及其他利益的分配。
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持相关材料到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新规定
成都离婚户口处理新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离婚夫妇及子女在户上的落户问题。
新规定将落户城区的标准确定为三年及以上的离婚协议,该协议可以自愿签订,也可以要求签订。
对于母亲、子女、舅舅、婶婶、表姐妹、兄弟、妹妹、亲戚等人提供了相应的落户户口机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户口处理方式,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