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回原籍的流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从学校迁回
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
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带上上述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并当场可以落户。
如果原身份证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从人才中心迁回
到人才中心办理“户籍证明”、“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持“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带上上述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大约需要三星期左右)。
如果在本省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则省略部分步骤。
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然后拿回原籍办理落户。
如果原身份证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方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