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毕业生落户流程如下:

前置条件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落户地点选择

申请人已有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无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申请人无住房且无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书及毕业证明书(如遗失提供)。

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如有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调档,将人事档案调至成都人才中心。

办理联系函。

办理准迁证。

原籍下户。

上户。

注意事项

办理学历落户时,需确保满足成都市的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存档费用。

办理落户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落户进程。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成都市公安局或人社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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