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户口人员想要落户成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购房落户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
配偶(结婚满3年)、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投靠落户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夫妻关系投靠。
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积分落户
需要在9月底之前拿到对应区域的居住证。
申报积分最好在2月初进行,因为积分办理需要约15个工作日。
需要的材料包括半年社保证明、房产证、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户口本等。
其他条件
购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
提交材料
填写《入户申请表》。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入住证明。
购房合同、一次性付款发票或银行还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办理流程
携带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