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户口人员想要落户成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购房落户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

配偶(结婚满3年)、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投靠落户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夫妻关系投靠。

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积分落户

需要在9月底之前拿到对应区域的居住证。

申报积分最好在2月初进行,因为积分办理需要约15个工作日。

需要的材料包括半年社保证明、房产证、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户口本等。

其他条件

购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

提交材料

填写《入户申请表》。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入住证明。

购房合同、一次性付款发票或银行还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办理流程

携带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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