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体户购房落户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购房并办理房权证
与开发商商议购房事宜,签订合同并缴纳房款。
办理房权证。
户口迁移准备
从集体户口薄上借出个人“户籍卡”原件或到派出所打“户籍证明”。
迁入地同意
携带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获取房屋编号和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原户口所在地迁出
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获取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准许迁出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获得批准迁出证明。
编户号受理
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
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申请迁入
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签发《准迁证》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入户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另外,购房落户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社保缴纳情况、居住条件等,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户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