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同区内迁移户口,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准备材料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如有房产,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如有结婚证,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前往户籍地派出所
凭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填写申请
如果是婚迁,填写《入户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是分房、购房、建房等情况,同样需要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后,派出所受理并呈报分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您将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证
携带准迁证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获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最后,携带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回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地方公安局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