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础指标及分值

稳定职业指标

按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积10分,半年积5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加10分;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加20分。

居住引导指标

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在特定区域(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等)居住,根据居住区域不同,每年加2分至6分不等,最高不超过10分或20分。

参加社会保险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成都市按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每年最高积12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持有人在成都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导向指标

区域导向指标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

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减分项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可能会导致积分减少。

积分标准

居住证总积分需要达到100分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积分申报

申请人可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积分申报。

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细则进行积分计算,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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