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购房后,根据最新的政策,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准备材料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办理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上户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