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购房后,根据最新的政策,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准备材料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办理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上户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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