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专升本政策
四川每年统一招生比例

四川统招专升本
四川轻化工大学
1、录取规则
(一) 学校以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人数为基础,按比例结合学生考试成绩"专升本";指标下达各学院及相关院校。
(2)各高校及相关高校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的录取原则,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排名规则,在确保学生按时获得大学文凭的基础上,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计算选拔考核办法(修订)"专升本";学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成绩占比
原专科平均分乘以30%,"专升本" 平均考试成绩乘以70%,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
3、加分项
(1)在校期间,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将获得奖励分数 4 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荣誉 4 分;上述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2)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 CET-(4)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学生 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表分给予奖励加分。同时,获得多种奖励加分条件的,只按最高加分计算,不重复计算。

成都文理学院
1、录取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专升本";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当年大专毕业生总数的6%,各专业未通过考试的"专升本";计划由学校统一调整使用。
学校根据"专升本";平均考试成绩和公示结果,按各专业"专升本";计划数量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2、成绩占比
以"专升本";平均考试成绩为主
3、加分项
无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1、录取原则
同类专业均采用同一选拔模式,同一考题,统一录取"专升本";录取计划按照专升本对口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总数进行; 制定6%的原则。
2、成绩占比
选拔录取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3、加分项
无
西华师范大学
1、录取原则
根据对口学校各专业"专升本";按计划人数计算,"专升本"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缺课或作弊者不予录取。
2、成绩占比
"专升本"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3 "专升本";考试成绩×0.7 附加分
3、加分项
附加分(最多不超过 2 分)
成都医学院
1、录取原则
(一)校内专升本
原则上,录取比例为6%
(二)跨校专升本
跨校"专升本";学生推荐比例不超过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录取比例按签订协议执行。
2、成绩占比
"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占80%,学生专科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占20%。所有科目按百分制计算。
3、加分项
1.荣誉奖获";四川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 (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竞赛奖: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国家学会和省政府组织的比赛奖加3分;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加2分。累计奖励加分不超过10分。累计奖励加分不超过10分。
西华大学
1、录取原则
全省各专业拉通排名,将酌情照顾淘汰考生众多的学校。
2、成绩占比
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转换为专科阶段。"专升本";考试成绩和专项加分三部分的加和构成。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必修理论课成绩算术平均值乘以0.2(补考或重修的必修理论课程按60分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转换为参加"专升本";3门课程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专项加分结果见专项加分细则。
3、加分项
(1)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奖励。";四川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给予4分奖励。
(2)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取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加分,学术成果最高加分3分。

(3)符合基本远拔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学校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名前三,国家级分别按5、4、3分:省一级分别按3、2、1分.5分:省二等分别按2、1分.5、1计分) : CET-6、CET-成绩高于425分的(二者高) :全国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注:";学科竞赛";最新公布的级别和范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排行榜竞赛项目名单"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4)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专升本";计算总分。
成都师范学院
1、录取原则
我校"专升本";总计划原则上按今年应届大专毕业生总数的6%执行,各专业录取计划以教育厅颁布的各专业批准计划数为准。
2、成绩占比
笔试总分加奖励和荣誉加分占70%;前五学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占30%。
2、成绩占比
笔试总分加奖励和荣誉加分占70%;前五学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占30%。
3、加分项
1、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必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5分。2、获";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加5分。
宜宾学院
1、录取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发布,一次录取"。根据毕业生人数,学校加"专升本";考试人数、学生人数、"专升本";考试成绩等因素,结合相应专业协调发展的需要,学校组织标记,确定录取指标,一次性发布,然后根据总评价结果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
2、成绩占比
总评成绩= (本专业所有学生的考试课程成绩之和/本专业所有学生的考试课程数量) *30% (选拔考试成绩之和/3) *70%

3、加分项
最高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和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注:
①审核相应证书原件:
②同时,上表获得多种奖励加分条件的,同一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④如果团队获奖,将根据获奖项目团队成员的前三名加分。
(二)取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3)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在校期间获得省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或毕业时获得表彰";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给予4分。
成都大学
1、录取规则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下一次录取"。推荐"专升本";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选择考试成绩和专业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专升本";考试总分不低于1000; 总分相同的,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录取)
2、成绩占比
主要以高考成绩为基础
3、加分项
无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1、录取原则
根据".专升本综合考核结果", 原则上,进入本科阶段的预录取名单进入本科阶段的预录取名单。
2、成绩占比
按"专升本";考试平均分,专科必修课平均分。";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 统计30%的计算方法".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
3、加分项
无
成都中医药大学
1、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今年向四川省教育厅报告"专升本";按照综合考试成绩占70%和学业成绩(百分制)占30%的原则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选择优录取
2、成绩占比
综合考试成绩占70%
学业成绩占30%
3、加分项
无
四川文理学院
1、录取规则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发布,录取一次";,不得进行替代录取。
2、成
绩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