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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入户成都集体户
1.《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或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另一方为市外户口)且双方在本市无住房的,新生婴儿应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派出所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报出生登记。
2.申报出生登记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集体户同意入户证明或集体户首页,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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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体户口可以给新生儿上户口吗
集体户口只能向本人或配偶拥有产权的房屋迁移户口。新生儿出生呈报户口可随父或随母,落户集体户口需集体户口所属单位饿派出所同意方可办理。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落户通知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成都新生儿入户的政策是什么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处《关于对户口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二)》(成公防〔2010〕2号)规定:“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人员新生子女入户问题:1、父母双方都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2、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家庭户的,新生子女入家庭户;3、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单位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单位集体户;4、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