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全日制大专(学历)落户,必须合法稳定居住吗?材料准备好了,在哪里可以处理?”
近日,网友柯女士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咨询了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落户情况。
近日,《四川日报》全媒体民情记者联系了柯女士。她说她来自重庆,在成都武侯区工作了一年多。“因为大学和工作都在成都。我非常喜欢这个城市。我想在这里定居,成为一个‘新成都人’。。柯女士说,目前她对是否必须提供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材料有些疑惑。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近日回复。答复称,经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局核实,按照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办理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所需材料包括: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原件及复印件)
经成都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户籍簿(每页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直系亲属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直系亲属还需提供户籍簿和亲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户主首页、空白页、东部新区、郊区无房证明材料(集体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针对柯女士所关心的问题,回复表示,对于合法稳定的户籍,如果进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只需提供郊区无房证明材料。
回答柯女士关心的问题,对于合法稳定的户籍,如果进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只需提供郊区无房证明材料。对此,民情记者联系柯女士了解到,她已经通过了
网上平台
提交相关结算申请材料并表示申请过程相对顺利相关问题尚未遇到。同时,记者查询成都公安微户政在线业务处理系统成都公安微户政,了解到35岁以下(含35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非成都户籍
毕业生(含取得国外学历的人员)可凭毕业证书
成都东部新区、郊区申请入户。
郊区包括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成都公安微户政截图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