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儿,也是前段时间才弄利索的。之前一直没太在意户口本上那点事儿,有次跟老战友聊天,才发现他户口本上兵役状况那栏,清清楚楚盖个“已服兵役”的戳。我回家翻翻自己的,空的!当时就有点纳闷,按理说咱也是正儿八经当过兵的,咋就没记录?
心里琢磨着这事儿,觉得还是得把它弄明白,毕竟也是一段经历,户口本上体现出来,感觉更完整点儿。于是我就开始我的“盖章之旅”。
第一步:先去派出所问问情况
我先去趟家附近的派出所,就是户口本上登记的那个。想着这事儿归他们管。到户籍窗口,跟窗口的同志说明我的来意,说我是退伍回来的,想在户口本上把服兵役这事儿给加上。
窗口的同志挺客气,但查半天,看看我的户口本,然后告诉我,他们这儿不能直接给我盖这个章。他说,需要一个证明材料,证明我确实服过兵役。
我问需要啥证明。他说,一般是需要区或者县武装部那边出个证明,或者有相关的文件通知才行。光凭嘴说或者我自己拿着退伍证,他们这边流程上不好直接操作。
第二步:跑武装部开证明
得,那就得跑武装部。还好我退伍证一直收得好好的,这可是关键家伙。我找个时间,拿着我的身份证和退伍证,就去我们区的人民武装部。
到武装部,找负责这块儿的部门。跟人说明情况,把退伍证给他们看看。他们那边系统里应该是有记录的,核实一下我的信息,确认无误。
然后,武装部的同志给我开个类似证明的东西,具体叫啥我记不太清,反正就是一张纸,上面盖着武装部的公章,写明我的身份信息和服役经历,确认我服过兵役。
第三步:拿着证明再回派出所
一步,就是拿着武装部开的这个证明,再回到我户口所在的那个派出所。
这回就顺利多。还是到户籍窗口,把武装部的证明、我的身份证、户口本一起递过去。工作人员看证明,又核对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
确认没问题之后,就在我户口本“兵役状况”那一栏,找到空白的地方,啪嗒,盖上一个红戳:“已服兵役”。
看着那几个红字,心里感觉这事儿才算圆满。
总结一下
整个过程跑两趟,一趟派出所,一趟武装部,又回派出所。也不算太复杂,主要是得知道这个流程,关键就是要先去武装部拿到那个证明材料,然后再去派出所办理。
- 带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这几样最好都带齐。
- 搞清顺序:先去武装部核实开证明,再拿证明去户籍地派出所盖章。
现在看着户口本上那几个字,心里踏实多。虽然平时可能也用不太上,但总归是个身份的证明嘛该有的还得有。分享出来,要是也有战友遇到类似情况,希望能有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