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离婚后前妻户口这事儿
离婚这事儿办完,本来以为就清静,结果发现户口本上前妻的名字还在那儿挂着,看着就闹心。当初就想着,能不能把她这户口给它“架空”,让她在我这户口本上就是个名字,啥用没有。这也就是我自己瞎琢磨,真办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我寻思着这事儿简单。
人都离,户口迁走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就去找前妻商量,好声好气地说,你看咱都分开,你是不是把户口迁回你娘家或者你自己买的房子那儿?结果,人家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说忙,要么就直接回一句“我户口放你那儿碍你啥事?”。碰一鼻子灰,真是。
没办法,只能自己跑腿。
我拿着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这些东西,就去我们那片的派出所户籍科。想着让警察给出个主意,或者能不能强制给迁走。到那儿,跟窗口的民警同志一说,人家倒是很耐心,给我解释半天。
- 第一,强迁?想都别想。户口这东西,法律上规定得本人同意,或者有法院判决啥的,派出所不能说你想迁谁就迁谁。
- 第二,最好的办法还是协商。警察同志也劝我,再好好跟前妻沟通沟通,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别弄得太僵。我说我试过,没用。
- 第三,实在协商不,也不是完全没办法。警察同志说,有一种叫“公共户”或者“代管户”的东西。就是说,如果她确实没地方落户,又不肯迁走,你可以申请把她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移出来,暂时挂到派出所指定的那个“公共户”地址下面去。这样,你户口本上就干净,她的户口也有个着落,虽然不是啥正经地址,但至少不在你家本上。
动起来办“公共户”
听警察这么一说,我觉得“公共户”这个靠谱点。虽然麻烦,但总比天天看着名字堵心强。于是我就开始按警察说的流程走。
先是准备材料。
除我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还得写个申请书,说明情况,为啥要申请把前妻户口迁到公共户。理由嘛就照实说,离婚,她现在人也不住这儿,联系不上或者不配合迁出,影响我自己的户籍管理啥的。
然后就是提交申请。
把材料交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会审核。这个审核过程,人家也得尽量联系你前妻,确认情况。要是实在联系不上,或者她明确表示不迁,并且确实没地方落户,那派出所才会考虑启动这个程序。这个过程可不是一天两天,我记得我当时跑好几趟,一会儿说要补充个啥证明,一会儿说要等回复。
总算是办下来。
折腾小两个月,派出所那边总算同意,把前妻的户口从我的户口本上迁出,落到他们指定的那个公共户地址。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看着上面只有我和我家里人的名字,心里才算踏实点。虽然过程挺折腾,跑断腿,嘴皮子磨破,但总算是解决心头一件事。
所以说,
哪有什么“架空”户口的好事儿。这玩意儿都是正规程序,一步一步来,该走的流程一点不能少。想着耍小聪明或者走捷径,可能把自己绕进去。离婚后处理这些手尾是真的烦,但也只能耐着性子,按照规定来办。生活嘛不就是解决一个又一个麻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