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事儿,我算是亲身经历一回,真的是户口本上有人,但名下没地,这感觉挺复杂的,跟大家唠唠我是怎么一步步弄明白和处理的。
最早是我老爹老娘走以后,老家留套房子。我,早些年就把户口迁到城里,想着爹妈留下的东西,理所当然就是我的嘛房子、地,都该我继承。当时心里还盘算着,等以后老,回村里住住也挺
当时咋回事?
我就抽个时间,回老家去处理这事儿。第一步,我就拿着我爹妈的死亡证明、我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我跟他们的关系证明(这玩意儿还是去派出所翻老底子才开出来的),去村委会。
到村委会,跟村干部一说这情况,想把宅基地和房子都过户到我名下。结果,村干部面露难色,跟我解释半天。核心意思就是,我是城市户口,按规矩,村里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只有本村村民才能申请和使用,我这城里户口,理论上是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的。
当时我就懵,我说那房子?房子是我爹妈辛辛苦苦盖的,总不能也没?
后来咋办的?
村干部看我挺着急,就接着给我解释。他说,房子是你爹妈的合法财产,这个是承认的,房子你可以继承。但是地不行。这块地,因为上面有房子,所以暂时我还能用,但是所有权不是我的,也不能像村里人那样自由处置,比如推倒重新盖个大的,或者卖给别人啥的,限制就多。
这下我才算稍微明白点,感情这叫“房地分离”?也不对,他们说是“地随房走”,但这个“走”是有限制的。
接下来就是具体操作:
- 确认房屋产权: 先是确认老房子的产权确实是我爹妈的,虽然那时候的证件可能没现在这么规范,但村里都认,也有一些老的登记记录。
- 办理房屋继承: 这个相对还算顺利。我准备之前那些证明,加上明确我是唯一继承人的材料(或者其他继承人放弃的证明,我家就我一个,省事点),走个继承手续。主要是证明这房子确实是遗产,我是合法继承人。
- 宅基地使用的确认: 关于宅基地,村里给我备个案,意思就是知道这地上的房子现在归我,我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但是本子上不会把宅基地使用权直接登记给我个人,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他们强调,如果以后房子塌或者没,这块地村集体就可能收回去。
整个过程跑好几趟,找这个签字,那个盖章的,还得跟乡镇的相关部门打交道。主要是卡在身份上,城市户口继承农村的东西,确实没那么简单直接。
的结果就是,我现在算是有老家那套房子的继承权,能回去住,也能适当修缮维护,让它不塌。但对于那块宅基地,我只有跟着房子走的使用权,心里总觉得不是那么踏实,毕竟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地。算是搞明白,这“只有户口没宅基地”是咋回事,也接受这个现实。以后房子得好好看着,不能让它自然消失,不然可能连带着这块地都没法用。
这就是我自己的经历,希望能给有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个醒,早点解清楚,免得像我当初一样,一头雾水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