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今天正好有空,跟大家唠唠我自个儿办孩子户口那点事儿,就是离婚后再结婚,孩子户口跟着挪窝的事儿。
话说我跟前妻离婚那会儿,孩子判给我。我又找个伴儿,重新组家庭。日子过得还行,但孩子上学就成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他户口还在原来我跟前妻那儿,跟我现在住的地方不是一个区,上学划片啥的都不方便,主要是好学校没指望。跟我现在老婆一合计,得,还是把孩子户口迁到我们现在这个家来,跟着我俩。
着手准备,打听门路
这事儿,听着好像不难,但真办起来还是有点绕。我这人不喜欢没谱的事儿,就先开始打听。也没啥高科技,就是直接打电话问我们这边派出所户籍科。接电话那大姐还挺耐心,跟我说个大概。
她说,像我这种情况,孩子跟着我,我要再婚,把孩子户口迁到新家,理论上是可以的。但需要一堆材料。
收集材料,跑断腿的节奏
关键就在这材料上。我记下,大概需要这么些东西:
- 我的离婚证,还有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得证明孩子抚养权是我的。
- 我跟现在老婆的结婚证。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是出生证。
- 我、我现任老婆,还有孩子的户口本原件。特别是我原来的户口本,还有孩子那一页。
- 我俩的身份证。
- 可能还需要我前妻那边配合一下,不过还我们离婚还算和平,她那边没给我使绊子。主要就是要她户口本上孩子那一页,或者开个同意迁出的证明啥的,具体看派出所要求。我当时是直接拿离婚协议书顶过去的,上面写清楚抚养权归我。
- 还得去我这边现在住址的派出所填个申请表,大概就是同意孩子迁入之类的。
看着单子不长,但凑齐也不容易。离婚证、结婚证这些还一直放着。户口本也都在。就是跑去我户口原来在的那个派出所,还有我老婆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我们当时还没把户口并一起),再加上孩子原来户口地,几个地方来回跑几趟。
先办迁出,再办迁入
材料差不多齐,第一步是去孩子户口原来所在的派出所办“迁出”。我带着离婚证、离婚协议(证明抚养权)、我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孩子的出生证过去的。跟窗口一说情况,工作人员审审材料,没啥大问题,就给开个《户口迁移证》。就是一张纸,但这玩意儿很重要,是下一步的钥匙。
拿到《户口迁移证》,这事儿算成一半。马不停蹄,拿着这张纸,还有我上面说的所有材料(结婚证、我俩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等等),回到我们现在住址的派出所。
到这边派出所,就好办多。把所有东西交给窗口,工作人员一项项核对。我记得当时还问问我老婆,她也得在场表示同意孩子落户到她名下的户口(或者我们共同的户口)。填张“申请入户登记表”,签字,按手印。
然后就是等着。他们要审核,录入系统。过大概一两个星期,具体记不清,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去领新的户口本。或者是在我或我老婆的户口本上,加上孩子那一页,登记卡也换新的。
总算搞定
看到户口本上孩子名字稳稳当当地印在上面,心里那块石头才算落地。虽然过程有点繁琐,跑来跑去的,但总算是办成。以后孩子上学、办各种事儿都方便多。
这事儿就是:搞清楚政策 -> 备齐材料 -> 先去迁出地 -> 再去迁入地。中间可能需要跟前任配偶沟通,也可能遇到各种排队、补材料的小插曲,耐心点,多问问,总能办好的。这就是我自个儿的经历,希望能给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一点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