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总算把娃儿的户口给弄利索,真是跑不少地方,今天就跟大家伙儿唠唠我这亲身经历,给后面可能需要的朋友提个醒儿。
第一步:准备材料,摸清门道
离婚这事儿办完,拿到那个绿本本(离婚证)之后,下一个头疼事儿就是孩子的户口。我们家情况是孩子跟我,所以得把户口从他爸那边迁到我这边来。
我先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把能想到的都准备上:
- 离婚证,这个是肯定的。
- 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
- 我和孩子爸的户口本,我带我的原件,他爸那边是用户口页复印件加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也认。
- 孩子的户口页,这个在他爸户口本上,得拿原件。
- 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也行,主要是得有明确写孩子归谁抚养的那部分。
- 我自己的身份证,这个走哪都得带着。
准备这些的我也没闲着,先给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个电话,问清楚具体要啥材料,流程是啥样的。又问我打算迁入的那个街道派出所,确认他们那边的要求,特别是需不需要什么社区同意接收的证明之类的。两边都问明白,心里才有底。
第二步:去孩子原户口地派出所办迁出
材料都齐,我就直奔孩子原来户口所在的那个派出所。到那儿,取号排队,轮到我,跟窗口的民警说明情况,说我们离婚,现在孩子归我,要把户口迁到我这边。
民警同志核对我带去的那些材料,离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什么的,都看得挺仔细。确认没问题之后,就在电脑上操作,然后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张纸非常重要,后面落户全靠它。
提醒一下:去之前最好确认下对方派出所的上班时间,别白跑一趟。我那天去得早,办完还不到中午。
第三步:到迁入地社区(或村委)开证明
拿着《户口迁移证》还不能直接去新派出所落户。我这边派出所提前问过,说需要我住址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开一个同意迁入的证明,就是所谓的“入住证明”或者“同意接收证明”。
我就赶紧去趟社区居委会。跟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他们看我的户口本、房产证明(我是有自己房子的,租房的话可能需要租赁合同和房东的一些证明),还有那张刚开出来的《户口迁移证》。他们核实我是这里的住户,就给开个证明,盖个章。
第四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落户
这下手续应该全。我马不停蹄地拿着所有材料,包括:
- 《户口迁移证》
- 社区开的同意接收证明
- 我的户口本、身份证
- 孩子的出生证明
-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到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同样是取号、排队、递材料。窗口民警把所有东西又仔细看一遍,然后在系统里操作。在我的户口本上,把孩子的信息加进去,更新户主关系什么的。
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看着孩子名字稳稳地落在我的户口下,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是落地。
小结一下
整个过程跑至少三个地方(原派出所、社区、新派出所),还不算前期打电话咨询和准备材料的时间。关键就是:
- 提前问清楚:两边派出所都要问,需要啥材料,有啥特殊要求没。
- 材料带齐全:宁可多带,别少东西来回跑。原件复印件都备着点。
- 顺序搞明白:一般是先迁出,再拿接收证明(如果需要的话),去迁入地落户。
虽然有点折腾,但一步步照着规矩来,总能办妥。希望我这点儿实践记录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