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老家那边不是在搞那个土地确权嘛闹得沸沸扬扬的。我,虽然户口早就迁到城里,但老家还有几间老房子,旁边也连着点地。我就琢磨着,这城镇户口,到底能不能也跟着确权一下?毕竟也是祖上传下来的,心里总觉得有点念想。

我也就是听村里人瞎聊,说得五花八门,有的说行,有的说不行。我这人就喜欢自己搞明白,不能听风就是雨。所以我就先行动起来,打算问问清楚。

我的折腾过程

第一步,我先是打电话问我们镇上的国土所。接电话的是个小伙子,态度还行,但一听我是城镇户口,就直接跟我说:“老师傅,这土地确权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您这城镇户口,按规定一般是不行的。”

我听有点不甘心,就追问:“可我老家那房子还在,地也在房子边上,以前也是我们家的呀。”

那小伙子就解释说:“房子是房子,地是地。农村的土地,除国家规定的,都是集体所有的。确权是把这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明确给村集体里的成员。您户口不在村里,理论上就不算成员。”

这下我有点明白,但还是想再试试。我就想,能不能找找熟人,或者去县里的部门再问问?

过几天,我正好回老家有点事,就顺道跑去村委会。村支书是我远房的一个叔辈,人挺实在。我把情况跟他一说,他嘬着牙花子想半天。

他说:“你这个情况比较特殊。按大政策,城镇户口确实不能确土地的权。但是,你这房子是祖业,一直没动过。现在搞‘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你的房子是可以确权的,这个没问题。但房子下面的宅基地,还有旁边那点自留地性质的,就麻烦。”

他接着说:“宅基地使用权是跟着户口走的,你户口迁走,按理说这宅基地使用权就悬。至于旁边那点地,如果是以前分的自留地或者承包地,那就更明确是属于村集体的,你迁出去,肯定就不能再确给你。”

我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基本凉半截。但他又补充一句:“不过各地执行的松紧可能有点不一样,特别是对你这种历史上迁出去,但根还在这儿的情况。你可以去县自然资源局再递交材料试试看,看他们怎么认定。”

行,死马当活马医。我又整理一些老房子的地契复印件(虽然很旧)、我的户口本、身份证这些,专门跑趟县城的自然资源局。

到办事大厅,人不少。我排队取号,等快一个小时才轮到我。窗口的工作人员看我的材料,听我的情况,态度很明确,跟镇国土所说的基本一致。

她说:“先生,您这个情况我们遇到过不少。政策就是这样,城镇户口不能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您的房子,如果是合法继承或者一直拥有的,我们可以给您办不动产登记,也就是房子的证。但下面的土地,特别是宅基地和耕地性质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也是基于集体成员身份,您现在不是成员,这块确实没法确给您个人。”

她还特别强调:“除非有特殊政策,比如有些地方对特定历史遗留问题有专门处理办法,但目前普遍的规定就是这样。”

搞明白啥

折腾一圈,跑几个地方,问不少人,我算是彻底搞明白。

总的来说,像我这样的城镇户口,想确权老家农村的土地,基本上是没戏的。原因很简单,土地是村集体的,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户口迁走,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员。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收获。至少知道:

  • 老家的房子本身是可以确权的,办个不动产证,证明这房子是我的,这个没问题。
  • 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和旁边的地,因为我是城镇户口,土地这块的确权就别想

这事儿虽然结果有点让人失落,但过程走下来,自己去问、去跑,心里也就踏实,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后再有人问我,我也能跟人说明白。实践出真知嘛虽然碰一鼻子灰,但也算弄懂一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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